8月10日中午
在东海县房山镇派出所旁的小路上 发生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你是不是喝酒驾驶摩托车了?”“我没骑车。”“你到底有没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个路口刚好有监控,你考虑清楚再说!”“警察同志,我知道错了,派出所通知我下午去领取身份证,本来中午不应该喝酒的但我没忍住,出门的时候怕给你们查到,专门走小道,没想到还是给你们发现了。”
当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房山中队民警和队员在245省道房山镇路段开展勤务巡逻,当巡逻到房山派出所北侧小路时,看到一名男子坐在一辆摩托车上,看到交警后神色有些慌张,见此情况,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有酒味,就有了上面的那一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7mg/100ml,张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违法行为人张某(男,1983年1月15日生,房山镇人)平时比较喜欢喝酒,当天上午张某接到房山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让其到派出所领取刚办好的二代身份证。因为下午要去派出所,张某本想中午不喝酒,但是后来吃饭时还是没忍住喝了点。“我想着大中午的我走小道你们一定不会发现的,然后我就骑着摩托车出发了,一路上都是走的小道。”眼看着就要到派出所了,张某心中暗自窃喜,然而让其始料未及的是,就在派出所旁边的小路上,自己被交警抓个正着。
目前,张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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