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8月9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和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规律和特点,在城区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安全劝导与处罚专项行动。 8月9日上午,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对电动车轻微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电动车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持有违必查、有违必纠、有违必处的宗旨,形成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高管严压态势。同时,民警通过列举身边电动车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驾乘电动车不带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的危害性。为了加深群众对于交通安全法规的认识,民警还引导群众积极开展安全劝导工作,提升电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引导电动车驾驶人严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整治首日,共查处驾乘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49起,收缴遮阳伞23把,查扣无牌电动车11辆,查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4起。 “下一步,我们大队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使用遮阳伞、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并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同时进一步加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的宣传,让电动车驾乘人员养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增强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意识,确保出行安全。”交警大队牛山中队副中队长王继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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