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交警蜀黍连续帮助了两名机动车驾驶员,而在帮助驾驶员脱困后,却对他们依法作出了处罚。 7月22日凌晨2时许,青湖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报警车辆撞树上了,请求救助。由于当事人说话含糊不清无法确定其位置,只知道其从连云港方向过来的一条小路上,青湖中队民警臧新中接警后立即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对辖区内的道路进行排查,在拨打报警求助电话时,发现该手机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在辖区内搜寻至4时许仍未发现该车,后110指挥中心又接到该人报警求助电话,依旧无法找到其位置,后一名热心群众发现该报警人的情况后,用手机添加民警微信后发来位置,民警这才依据位置找到事故现场(黄川镇演马村桥南2公里处),抵达现场后发现车辆苏L55XX撞在一棵大树上,前部受损气囊弹开,驾驶员陈某江(男,37岁,云南人)并无大碍,民警在对话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有酒气,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0.7mg/100ml,民警将其送至医院做完检查后传唤其至交警中队进行处理。后经过了解得知,陈某江于7月21日19时在浦南镇喝完酒后开车找旅馆,由于喝酒的缘故车速过快,在遇到障碍物时无法及时做出正确操作,导致撞在树上。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雨天出行要慎行, 尤其是暴雨天!
22日晚交警蜀黍执勤时,就遇见了一辆“涉水”车,本想着帮司机解决下困难,没想到,司机在向交警道谢时满口的酒气暴露了自己。 7月22日晚,东海县突降暴雨,不少路段积水严重,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山中队骑警队员在晶都大道与振兴路路口疏导交通时,发现机动车道内一辆车牌号为浙A9***的别克牌小型轿车因路段积水严重,导致车辆熄火停在路中央,执勤人员立即上前将车辆推至路边开阔地带,后驾驶员连连向执勤人员道谢,就在这个过程中执勤人员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散发酒气,当即联系中队民警赶往现场。 为了进一步核实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民警在帮助故障车辆联系救援部门后,便立即驾车带领驾驶员返回大队进行测试。经过酒精测试,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5mg|100L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本来想帮助驾驶员做好现场防护并提供帮助,却演变成了违法查纠现场。由于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俞某(男,43岁,浙江省杭州市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