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1号)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5日选举张其兵为东海县人民政府县长,现予公告。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2号)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5日选举张海斌为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予公告。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3号)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5日选举王正斌、尹道驰、陈义凤、周友锋、胡海燕为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现予公告。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4号)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5日通过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现予公告。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 斌 副主任委员:姜 芳(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 峰(女) 刘丽萍(女) 孙 树 李古文 李东风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5号)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5日票决出东海县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0件,现予公告。 东海县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1.实施教育资源扩增工程 2.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3.新建妇幼保健院 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公共空间治理 5.推进饮水安全工程 6.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7.完善城区交通体系 8.建设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及消防设施完善创优工程 9.提供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10.优化县域交通格局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张其兵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2019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东海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东海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东海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东海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财政预算。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东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启发同志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东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东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刚同志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东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5日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红同志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