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青湖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远赴山东成功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女,山东日照人)抓获,为受害人李某挽回经济损失一万五千余元。
“民警同志我过来报案,我被别人敲诈了,你们得帮我挽回损失哪!”今年5月10日下午,一中年女子来到青湖派出所报警,称其被给敲诈一万五千元。
民警经询问得知,李某在青湖镇经营一家个体服装店,由于生意较好,她经常往返于山东临沂进货,可是就是因为进货吃饭时捡了一部苹果手机,给她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原来,4月29日早上,李某和朋友一起去山东临沂的服装批发市场进货,没吃早饭的二人寻思着一起去市场的餐厅随便对付一下,吃完饭的时候右手边凳子上放着一部黑色的苹果手机引起了她的注意。李某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任何人寻找,桌子上也没有吃的东西。于是把手机放到了自己的包里随后进货去了。
进完货后,李某连同捡到的手机一起带回了自己的店中。过了几天,失主于某通过手机自带的定位找到李某,李某将捡到手机归还后,于某不依不饶,并威胁说手机是被李某偷走的,由于手机丢失给她的生意造成影响需要对其进行赔偿一万五千元,如果不赔偿她的损失就将李某盗窃手机的“丑事”散布在山东各个服装进货的群里,让她以后无生意可做。在于某的威逼利诱下,李某只好息事宁人“破财消灾”,通过微信支付于某一万五千元。
接报后,青湖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奔赴山东日照将敲诈勒索的于某抓获,据其交代由于自己缺钱,便借丢失的苹果手机趁机敲诈李某。由于自己的“贪念”,于某已被东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9月23日上午,李某携带一面印有“尽心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青湖派出所,对民警及时追回敲诈的损失为此付出的辛苦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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