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我院发布了第十一期执行悬赏公告,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截止目前,已有2起悬赏案件已终结。具体情况如下:
01 被执行人:高峰,男,1981年7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2198107150031, 汉族,住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西路8号133-1-22室。
终结理由: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实际控制。
02 被执行人:马千里,男,1984年12月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2198412035419,汉族,住东海县桃林镇彭才村27-12号。
终结理由: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实际控制。
以上悬赏案件已终结,特此公告。
东海县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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