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林中队加大酒驾和套假牌车辆的查处力度,一天连续查获两起套牌车辆,其中一辆为公安部布控车辆。
14时许,桃林中队民警在白石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苏GHVXXX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驾驶员马某(男,44岁,桃林镇桃东村人)无法提供行驶证,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辆涉嫌套用他人车牌。16时许,桃林中队接交警大队勤务指挥室指令,部局布控的牌照号为鲁Q90BXX的套牌小型轿车在桃林驻地出现,曾庆民立即对该车进行研判,对可能经过的路段进行布控,后在芦窝水库被当场查获,驾驶员卢某(男,23岁,桃林镇人)对驾驶套牌车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上述两人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东海交警提醒:
使用套牌假牌不仅害人害己,扰乱社会秩序,还将受到法律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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