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社会环境,近日,县法院曝光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字、身份证号、住址,欢迎社会各界对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
史春甲
被执行人:史春甲,男,1978年2月8日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2197802081651,汉族,住东海县牛山街道山西路80-1号,现住址不明。 执行案号:(2017)苏0722执713号 执行依据:(2016)苏0722民初7514号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并对被执行人实际控制的奖励10000元人民币;凡提供有效线索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苏GBL681号宝马车实际扣押的,奖励10000元人民币。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执行线索严格保密。悬赏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或至对人、车实际控制之日。 举报联系电话051887805188 17851259696
联系人:颜法官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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