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我院作出(2018)司惩30号罚款决定书,决定对当事人张某处以5000元罚款。
经查,我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时,拍卖了被执行人的一套房产,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准备将拍卖款分配给他案申请人张某等人。12月25日下午,我院通知张某来法院谈话,张某误以为我院拍卖的是自己申请查封的被执行人的另外一套房产,其不愿将拍卖款分配给别人,于是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采取哭闹、撒泼等方式以求达到目的。
我院执行法官将其带到接待室,告知张某拍卖所涉标的是被执行人其他房产,张某可以参与该拍卖款的分配。张某听后,转悲为喜,对自己刚才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当场拿出纸笔写下具结悔过书,称事后要给法官送锦旗,感谢法官正义执法。虽然张某认识到错误,但其行为严重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依法应予处罚。
漠视法律无理取闹,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应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张某的撒泼行为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工作秩序,我院对其采取罚款措施,对其他不尊重法律权威的当事人起到了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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