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河派出所查处一起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违法嫌疑人周某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这起案件告诉人们,搞养殖发家致富,不能以牺牲公共环境为代价。
周某是东海县石梁河镇村民,系一养鸭个体业主,因养鸭排污引起周围群众不满。2018年7月13日,东海县环保局联合东海县环境监测站对何某的肉鸭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自2015年8月养殖至今,养殖产生的鸭粪、污水直接排放在养鸭场无渗漏措施坑塘内。检测人员在坑塘中采集水样送至东海县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显示坑塘内废水超标,构成了“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存储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东海县环保局予周某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11月23日,周某被传唤到案,经询问,周某对其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供认不讳,东海县公安机关据此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在此,石梁河派出所呼吁农民朋友以及养殖业主,要在合法致富的同时,更要增强依法保护环境的意识。一旦造成环境污染,不但当地群众反对,法律也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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