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单位(团体)非标三四轮车限期淘汰的通告 因社会管理和服务需要,目前我县部分机关单位(团体)仍存在使用非标三四轮车现象,现将该批非标三四轮车限期淘汰事项通告如下:
1、城管局用于城管执法巡查、环卫监察、保洁等工作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2、邮政管理局监管的用于物流、快递等工作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3、公安局用于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4、工商联瓶(桶)装饮用水制造业商会用于送水的非标三四轮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停止使用。 上述限期淘汰非标三四轮车工作情况将由县非标三四轮车整治小组负责督促,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特此通告
东海县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关于正三轮摩托车在城区通行规定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正三轮摩托车(燃油及电动)在城区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国家标准,且在车管所注册登记的载客型正三轮摩托车,家庭自用并未超过核定载人数,驾驶人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可以在城区所有道路行驶。 二、凡符合国家标准,且在车管所注册登记的载货型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需在城区通行的到东海县行政审批中心或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山中队办理通行证,并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特此通告
东海县公安局 2018年8月15日
关于暂停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业务的相关通告 因市公安局交管业务平台升级等原因,从即日起,全县各交警中队及检测线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接待窗口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暂停期间可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地点:东海县牛山街道迎宾大道奔牛广场南600米路东),请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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