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东海县的微信流传一条信息:
昨天南榴村被偷了三个孩子, 曹浦也丢了两个孩子~ 有一个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 幸好被老师及时发现, 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了起来, 现关在驼峰派出所。
根据他们交代, 这一次他们这个团伙在东海县五十多人, 专偷12岁以下的孩子,可能是要人体器官, 比如肾脏什么的。 今天白塔街上丢了5个孩子, 最小4岁,最大12岁, 现东海已全城戒严。 △这是东海县微信传播的“偷小孩取器官”截图 经公安机关调查:近年来全县范围内并无此类报警。如果仔细搜索下,此类谣言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都有出现,谣言内容几乎一致,只是换了事发地点,是一则每年都会出现的“填充式” 谣言。 大家再看看这条信息与2016年1月广东省河源市谣言内容几乎一致,只是时间、地点不同,其他内容几乎一致,是一条彻彻底底的千年老“谣”。 此前,人民网等媒体也曾对“偷小孩取器官”进行进行辟谣报道,提醒广大家长注意孩子安全的同时,但切勿盲目轻信传言,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谣言制造者进行朔源查找,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步虚假信息,对于朋友圈或者网络上的各类信息要加以甄别。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希望编造此信息的“黑微友”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
最后,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东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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