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海县公安局将于近期开展改装半挂车(俗称侧翻车)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于私自加宽加高的车辆一律查扣责令恢复原状,并对改装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全面取缔非法改装车辆,请广大车主于4月25日前整改到位。
特此公告!
东海县公安局 2018年4月16日 法律小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500元罚款并责令车辆恢复原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七十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100%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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