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意思是说借别人的东西要及时归还, 下次再借的时候就不难了。 东海人孙某因为没有领悟好这句话, 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孙某利用做微商的便利, 骗取卖家价值10万元的珠宝项链, 将项链抵押了2万元钱用于还债, 随后逃之夭夭。 近日, 孙某因涉嫌诈骗被东海警方抓获归案。 33岁的孙某是东海县人,平时做水晶微商。张某在东海水晶城内开了一家水晶饰品店,销售各类高档水晶项链、手链。孙某经常到张某店里拿货销售,渐渐与店主张某熟识,互加了微信。2017年7月中旬,孙某再次来到张某店内。 “老板,有没有蓝碧玺项链?” “有一条蓝碧玺塔链,要吗?” “项链最低多少钱?” “最低11万元。” 双方又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定好10万元。由于项链价格不菲,孙某以客户想要亲自看看为由,想将此条项链拿走。 “项链拿走可以,把你的联系方式留下。”店主张某说。 经店主张某同意,孙某留下了自己的姓名、联系电话,并约定好以一周时间为期限,若客户购买,孙某一周内付款10万元给张某;若客户没看上,孙某一周内将项链归还给张某。  项链拿走后,孙某以快递的形式发给了客户。因客户没看好,几天后又将项链寄给了孙某。孙某算下时间,离双方约定好的一周还差几天,就先把项链随手放在家里,等到期限再去归还。正巧,孙某的债主过来催债,几次三番对孙某进行言语威胁。被逼无奈的孙某想到了他的朋友杜某还欠他钱,于是就去找杜某。杜某告诉孙某最近经济状况不好,让他先用值钱的东西拿去抵押,换些钱,等其有钱了帮他把东西赎回来。 这时,孙某想到了那条价值10万元的碧玺项链。于是在杜某的协助下,孙某以2万元的价格将项链抵押给了担保公司。随后,孙某就拉黑了卖家张某的电话和微信,一直躲躲藏藏,不敢回家。 
一周期限已经到了,张某见孙某还没过来还货,于是拨打了孙某当时留下的号码,但电话一直提示无法拨通,此时发现她的微信也被孙某拉黑了,张某多方查找孙某,但孙某音信皆无。无耐之下,张某于2017年8月2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县公安局水晶城派出所多方调查走访,摸排线索,几番努力后仍然未发现孙某的下落。2017年8月底,孙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今年3月19日,警方经工作将孙某抓获归案。被抓后,孙某对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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