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羽青路、双林路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国家森林旅游大道,为进一步加强上述路段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货车(蓝牌除外)、危化品运输车、大型拖拉机在羽青路、双林路等旅游大道路段通行。 二在限行路段内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须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通行证,根据通行证上指定时间和路线实行封闭运输,沿途不得抛洒滴漏,车轮不得带泥污染路面。 三过境车辆可由268省道(洪夏公路)、310国道绕行。确需进入限行路段的车辆应在办理临时通行证后通行。 四上述路段将安装自动测速抓拍系统,全程限速60公里/小时。 五如因违反本通告行为构成妨碍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东海县公安局 东海县交通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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