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海人微信群里,一段公然威胁恐吓交警的视频引发热议。 经查,2月24日下午,一辆丰田牌小型轿车因违章停车被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山中队执勤人员贴单抄告,驾驶员王某春心怀怨恨,尾随执勤人员至中队,公然威胁恐吓贴单人员,并扬言要给县局大队领导打电话,让贴单人员在中队呆不下去,甚至叫嚣着出门就要轧死中队贴单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月25日,王某春因涉嫌恐吓他人被牛山派出所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对于人民警察依法做出的处罚,应该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采取威胁、辱骂等方式,是明显不妥当不理智的行为,对于干扰执法、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扰乱治安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驾驶人切忌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害人害己,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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