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县清欠办根据《东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结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与银行合作、将考勤与支付整合的方式开展实名制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该办每年春节后和中秋节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上访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或限制市场准入,切实发挥通报和限制市场准入的作用,对存在拖欠问题的企业形成威慑力。下一步,该办将落实建设用工实名制长效管理机制,遏止建设单位拖延支付进度款行为,严厉打击资质挂靠、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提高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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