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连环盗窃案,被告人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七月的一个下午,王某开车来到名品街,他下车之后便前往一家餐厅,等他吃完饭回来时,却发现车里的行车记录仪已经不翼而飞。此外,王某还丢失了一部手机和两张购物卡。下车时,车门明明是锁好的,车身也没有任何被撬动破坏的痕迹,车内东西怎么会丢掉呢?疑惑不解的王某,当即向派出所报警。
民警通过逐一摸排,最终通过天网监控,锁定了被告人潘某,继而掌握了他通过汽车干扰器干扰轿车上锁、并实施多起盗窃的确凿证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潘某作案主要靠一种名叫汽车干扰器的工具,通过干扰汽车电子设备,使车门假锁。在盗窃王某车内财物过程中,他潜伏在车主附近,待车主准备下车后便立即启动汽车干扰器,制造出汽车自动上锁的假象,随后潘某便轻而易举地盗走车内财物。潘某利用这种方法屡屡得手,先后在东海多条街道实施四次盗窃,盗窃现金物品共计21918元。
法官提醒 在用遥控器锁车时,如果发现遥控器异常,要及时检查,锁车后,也要用手拉一下,确认车门是否锁牢,同时,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点,时刻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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