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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连云港教育中心2017年在职硕士招生简介

2017-10-18 10:30:41 38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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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成考仲老师 发表于 2017-10-18 10:30:41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南大成考仲老师 本帖作者

2017-10-18 10:30:41

南京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211、985重点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连云港教育中心已在连云港市办学16年了,从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再加上师资力量雄厚,因此录取率较高,为了有更多好专业满足港城广大学子的需求,同时与其他名牌高校合作办学,现招收“教育学、应用经济学、光学、数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详见招生简章。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
三、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并根据院、系、室签署的意见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申请人须按规定一次交清报名费及第一阶段全部费用(按各校各专业而定),办理听课证,依据培养方案的规定,作出课程学习计划。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
1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五之内修完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至少应修满 34 个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2 、学习时间分二个阶段: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及学科综合水平统考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
3 、课程设置按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设置应修课程。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4 、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均为笔试,与统招研究生同标准、同要求。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
五、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 、申请人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
2 、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3 、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仲老师:15366663799。QQ3303367660,微信:zdy137527
地址:连云港市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连云港妇幼保健医院西侧)A座1楼102(南京大学
连云港教育中心)10楼1007。
乘车路线:1BRT:B1、B1K、B1直到龙河广场站下车(华联)
2、公交车:5路、3路、24路、6路、19路、15路到华联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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