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啦!笔者昨日从县人社局获悉,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正式出台。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企业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或者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据悉,本次调整将惠及我县企业退休人员2万余人,养老金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那么 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涨多少? 啥标准? 怎么调?
昨日,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对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此次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其中:
(一)普遍调整
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6%。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今年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具体办法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挂钩,这也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
(二)特殊倾斜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享倾斜
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今年,我县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1、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举例分析1、退休人员刘某,68周岁,缴费年限15年,由于缴费年限较短,缴费水平较低,初始养老金计发水平不高,经过几次调整后,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3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300+38+(15×1.7)+(1300×2%)=1389.5元,增加89.5元,增幅为6.9%。
【说明】:固定额部分38元,缴费年限部分15×1.7=25.5元,跟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26元。 2、退休人员王某,76周岁,缴费年限36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8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800+38+[(15×1.7)+(25-15)×2.7+(36-25)×3.9)]+(2800×2%)+35=3024.4元,增加224.4元,增幅达到8%。 【说明】:工龄部分小于等于15年的部分25.5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27元,25年以上部分=11×3.9=42.9元,高龄补贴部分35元。 3、退休人员吴某,61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5000+38+[(15×1.7)+(25-15)×2.7+(35-25)×3.9)]+(5000×2%)=5229.5元,增加229.5元,增幅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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