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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班回家,我听到我妈在兴冲冲地说:今天是拣了大便宜了,不知哪一个运输公司,在运输一车毛巾时,竟然没有把物品包装好,沿途掉下来好多叠毛巾,正好我妈和一帮老阿姨经过那条路,和一群的路人就开始捡拾这些掉落的毛巾。我妈还向我们展示了她的战斗成果——两包的毛巾,足足有三四十条。
我当时一听我妈讲的事,就觉得一阵难为情:我妈总这样,老是爱捡小便宜,这种事竟然都干!我妈说这有什么,那么多人在捡,如果她不捡,不就亏了?再说,这货运公司也实在是太不小心了,谁叫他们不把物品包装好啊,这掉在地上如果不捡掉,那万一下雨不就脏了?而且他们也没有回来捡,说明没有什么贵重的嘛……反正我妈的理由是充分的,我也说不过她。但我告诉她,像这种掉落的物品,路人是没有资格去捡拾的,这相当于盗窃一样,特别是贵重的物品,国家现在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今后再遇到可不能再捡了,不管对方是什么原因掉的,也不可以占为已有。我妈说我像个小警官似的,今后不捡了不就得了。
后来我听说这个掉毛巾的公司是迁喜北京搬家公司,说是他们帮一家毛巾生产企业送的货,没想到在路上一根捆住毛巾的绳子断了,才导致这样的后果的。幸亏毛巾掉得也不是特别多,他们也派人回来找的,可是已经被路人捡走了,只有个别的附近小区的居民把毛巾还给了他们,大多数还是没有找到。他们表示这也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疏忽,该赔偿对方客户的就赔偿,也算是给员工一个教训吧!今后还是要加强员工技术的培训,也要注意对搬家包装材料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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