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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护
发表于 2016-7-31 0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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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连云港
二十八日早上,我骑电瓶车从美麟湖畔到对面中医院的路上。看到一辆从南向北的电瓶车小伙没看路,往中医院方向看,骑车很快,我立马停下只一瞬间,电瓶车小伙幢上我车头前面,搜一下过去,新买没多久的车筐车灯等多处因惯性给刮歪刮坏,我因双手扶住车手把给惯性弄的左车手把抵到我的左侧腰部,非常疼,紫一片,我的左膀子也给弄的软组织损伤,得休息一星期。对方左膀可能给我右车把突出给轻微刮伤。(前天知道)本来其实就是一件小事,不想闹大,人没出事就好,但对方不承认错误,自己骑车快,没看路,还说我行驶快,我说我要快,脚不在地上,以你的速度我不给幢倒吗?你撞完我还离我这么远,他说你没看我又朝前骑?你撞我,把我撞伤,我肯定先低头,看受伤没,抬头你就这么远。你要说不是你骑快惯性让你这么远,而是你把我撞了后你还骑这么远,你是要撞完人跑吗?没办法只好报警,生平第一次报警。7:51出事,7:55报警,8:23警察到。在这期间我和他基本没动,警察到后拍完照,录完话。因男孩态度,我交给公方处理,前天处理。我因从西往东。算逆向行驶。属于过错方,但我是受害者损失比他大,对方说就给200补偿其他不管!新买没多久的车子给撞后光车子修理费最少就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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